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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 |||||
| 作者:佚名 课程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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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培养高层政法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在职教育办公室批准,政法大学法学院决定继续举办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 一、专业:法学理论、法学史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军事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学。 二、课程:主干课: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合同法学、公司法学、经济法学、知识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选修课 :行政许可法、犯罪学、刑事侦察学、证据法学、监狱法学、法医学、司法鉴定学、军事法学、金融法学、财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房地产法学、律师法学 专题研究 :法律信仰与民族国家、为什么会有法不依、刑事证明理论、WTO 与中国法律。 三、报名条件和办法: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庄,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 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由单位同意推荐。 3. 已具备法律专业大专或法律相关专业的大学学历、工作两年以上,有突出科研成果并经单位推荐。 4. 学员须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及收费标准: 1. 学院收到学员报名材料和报名费、书杂费用后,由校区招生办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办上报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办发给《录取通知书》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2. 报到注册后须填写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并备 1 寸、2 寸免冠照片各 4 张。 五、学习时间与教学方法: 1. 学制两年:学员每年集中授课二次,每次 15 天左右(一般在 5 月、 10 月长假时间) 2. 学习方式: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由本校硕士生、博士生导师授课、指导。 六、颁发证书: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成绩合格后,由中国政法大学颁发在职研究生证书,符合条件者,按照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规定可向本校学位办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申硕费另收) 七﹑咨询电话:023-86008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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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录入:cqrt01 责任编辑:cqrt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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