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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 【字体:
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课程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6    

 

    华中师范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教育硕士(Ed.M)学位研究生的大学之一,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对教师任职实行学历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的要求,教育硕士(Ed.M)学位将成为基础教育教师及管理人员的任职和担任较高职务的资格条件之一。经教育部批准,现面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

二、招生专业(方向): 教育管理 、小学教育

三、课程设置:

    现代教育哲学、教育学原理、教育科研方法、现代教育管理、教育统计与教育评价、教育经济与教育财政、教育法与教育政策、教学论与课程改革、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心理辅导教育、学与教的心理学、学校德育理论与实践、青少年心理学、英语。

    教育改革专题讲座:世界教育改革动向、学习方式的变革、教师的专业发展、教育思想流变。

四、报考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2年以上(工作年限截止期为2006731)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五、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共计5门。其中,政治理论为复试科目,时间另行通知;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课考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考试同全国联考同时进行。

    教学点将为学员提供入学考试辅导,名师指导,高通过率。

    备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 《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学校管理学参考资料》余白编

六、招生计划及录取:

    招生人数为80人,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根据考试成绩自行划定,择优录取。

七、资格审查:

    报考者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在学校规定的资格审核时间内,由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学校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教学方式:

    录取为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将根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学员采用在职兼读(边工作边学习)方式进行课程阶段的学习(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为周末,寒暑假适当增加集中学习时间)。课程学习结束后,以在职兼读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全部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九、学位授予:

    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十、咨询电话:023-86008187 荣老师

课程录入:cqrt01    责任编辑:cqr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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